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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工程检测机构被责令限期整改

2021-09-26 17:39:15

关于2021年乌海市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共检查了全市4家检测机构,分别是:乌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银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乌海分中心、内蒙古鼎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共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4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共性问题

1.各机构均存在检测业务不是由建设单位委托情况。

2.根据监管平台的报告和曲线时间查看场所监控视频,各机构均发现实际试验操作人员与检测报告上签字人员不一致现象

3.各机构本地软件系统未及时确认,均存在与实时上传自治区检测监管平台报告数量不一致现象。

(二)存在的个性问题

1.内蒙古鼎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

截至检查之日,该公司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但已在海南区管项目中开展部分检测业务

2.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乌海分中心:

① 所承揽业务超出在本地区试验场所具有的检测能力;

② 检测报告审核人、批准人、监督人员不在分中心工作;

③ 监督记录不是监督人记录且签字,存在代写代签现象;

④ 人员技术档案、设备档案内容不完善;

⑤ 收样人同时从事检测工作。

3.内蒙古银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① 存在不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现象(如未打标距,未做反向弯曲试验);

② 接收试件无标识;

③ 钢筋试验所用计量设备精度不满足试验要求;

④ 管材试验操作人员不足2人;

⑤ 人员技术档案不完善;

⑥ 检测设备使用记录不规范。

4.乌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① 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无检测方案;

② 钢筋弯曲机操作规程没有审核人签字;

③ 部分委托检测未提供监理见证取样单。

(三)限期整改回复情况

截至目前,下发的4份限期整改通知单已收到整改回复,并整改的3份,内蒙古鼎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至今未回复整改通知书。


三、处理意见

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内蒙古鼎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乌海分中心进行通报批评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乌海分中心必须按照在本地区已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试验场所实际,进行承揽相应检测业务。

内蒙古鼎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在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之前,不得承揽相应检测业务,同时鉴于已在海南区管项目中开展部分检测业务的实际,由海南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尽快整改,并对该公司无资质承揽业务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从本次检查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日常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并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全面规范自身检测行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

同时,要认真落实不合格台账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各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质( 2021 )110 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机制管理,加强检测工作的过程管理,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各级质量安全技术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日常项目检查中,强化对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全链条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等环节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采取进行检测全过程溯源检查、已检材料或工程实体部位抽查复测等方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

http://zjw.wuhai.gov.cn/zjj/879643/879656/110329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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