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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挂证”被查,住建部撤销其执业资格注册,3年内不得申请!

2019-05-25 09:07:59


来源:住建部官网

刚刚,因个人“挂证”(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住建部撤销其执业资格注册,3年内不得再申请。

梁焱:

经调查核实,你在中铁五局集团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19年3月15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19〕8号),受你委托的穆桂军于2019年4月15日代签收,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且你自撤销注册许可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周阳帆

联系电话:010-58934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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