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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住建部发布监理工程师新规!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11-17 16:19:23

刚刚,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的通知》。

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明确: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环节相关职称注册条件。申请注册,无需申报本人职称情况。我部在注册审查中不再考核职称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环节。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初始注册,经聘用单位确认,由双方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我部审核后不再公示审核意见,直接公告审批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批结果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反映。

二、取消相关职称注册条件。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请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无需申报本人职称情况。我部在注册审查中不再考核职称条件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信息、个人工程业绩信息、执业单位变更记录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10月13日,住建部连发两份文件要对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简化,文件内容分别为《关于修订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公布《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已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11月1日施行。其中明确:

申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材料由申请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

2019年9月25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自9月16日起,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其中,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时,申请人不再提交社保证明,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总监任职条件放宽

2020年,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布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增加了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对一级和二级类注册证的认可

2.0.6条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注册人员。

这句话和以往表述不同,明确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注册人员也可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2术语

20.1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的独立法人或经济组织.工程监理单位不同于生产经营单位,既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生产,更不参与施工单位的利润分成,应该成为客观公平的第三方2.0.2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均属于相关服务.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中一项、多项或全部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0.3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具有技术、经济、法务和行政管理特征.本标准确定,对于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经过行业组织的监理业务培训的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一级注册人员,也可担任本专业(注册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过行业组织的监理业务培训的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二级注册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可担任本专业三级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于有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经过行业组织的监理业务培训的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一级注册人员,也可担任本专业(注册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过行业组织的监理业务培训的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二级注册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可担任本专业三级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对于有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经过行业组织的监理业务培训的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一级注册人员,也可担任本专业(注册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经过行业组织的监理业务培训的其他工程技术、经济类二级注册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可担任本专业三级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增加对一级和二级类注册证的认可,加大了岗位竞争。未来,注册证书的互通性可能会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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