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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7 18:30:01

关于2021年10月份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通报

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行为,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东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作方案》(东建质安〔2021〕19 号,下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10月份东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我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办理施工报建手续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含轨道交通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共973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到岗打卡情况具体如下:

(一)施工单位

2021年10月,451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80%天数378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未进行打卡487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将项目负责人信息录入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2021年10月,483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天数404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未进行打卡479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将专职安全员信息录入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二)监理单位

2021年10月,349个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打卡天数少于10天315个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未进行打卡569项目监理单位未将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录入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2021年10月,401个项目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天数334个项目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未进行打卡563个项目监理单位未将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录入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二、处理情况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10月份为试用期间,对全市到岗履职情况给予通报,但不予以扣分处理

三、工作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和推动企业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促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强质量、保安全、促文明为目标,强化在建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管手段,全面提升我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021年12月起,我局将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相关单位/个人进行扣分等处理

附件:2021年10月东莞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统计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9日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10月份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通报。

虽然10月份为试用期,对全市到岗履职情况仅给予通报,不作扣分处理。但是从2021年12月起,市局将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相关单位/个人进行扣分等处理

10月份到岗履职情况


施工单位:

  • 451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80%天数

  • 378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未进行打卡

  • 487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将项目负责人信息录入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 483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天数

  • 404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未进行打卡

  • 479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将专职安全员信息录入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监理单位:

  • 349个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打卡天数少于10天

  • 315个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未进行打卡

  • 569项目监理单位未将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录入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 401个项目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天数

  • 334个项目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未进行打卡

  • 563个项目监理单位未将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录入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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