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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资格互认来啦!全国已有9地发文确认!

2021-07-22 09:21:19

职称互认是什么?
职称互认是指已取得某地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确认的职称证书,并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到另一地,可由用人位考核确认并按岗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需要再更换证书,在另一地也是依旧可以使用的。


攀、凉两地实现职称互认


4月13日,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攀凉两地实现职称资格互认》,明确攀、凉两地实现职称资格互认,在攀凉两地内跨区域流动时,原任职资格无需重新确认。具体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攀西经济区协同发展,有效促进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便捷流动,近日,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攀凉两地职称评审工作协同发展的通知》。
一是建立职称资格互认机制。凡取得攀凉两地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确认的非定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攀凉两地内跨区域流动时,原任职资格无需重新确认可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按隶属关系直接申报。
二是共享职称评审专家资源。攀凉两地在开展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时,可互邀相关领域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两地各级各类职称评审委员会为共享评审专家库提供便利。
三是加强职称评审工作协作。推进攀凉两地职称评价体系、职称评价标准、职称信息化建设协同化发展。加强两地职称评价办法、职称评审监管等交流互鉴。简化两地职称委托评审程序,两地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县(市、区)之间可直接开展职称委托评审工作。
以下是川渝、江浙沪、京津冀地区职称互认详细通知:
1

川渝职称互认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按照川渝两地现行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及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择优自主聘任(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为扎实推动川渝人社合作职称互认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加速人才流动、减少重复评价、优化营商环境,为促进两地经济协同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现就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由用人单位按需择优自主聘任(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申报。
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按照川渝两地现行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及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择优自主聘任(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互认工作,由各市(州、区、县)有关部门或企业,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参照执行。
四、川渝两地实行自主评审的地区(单位)在其职称评审权限范围内,结合本地区(单位)实际,自行开展聘任(用)或制定具体互认办法。
五、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职称互认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
2

江浙沪职称互认
二级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

通知内容整理如下:
十一、推动继续教育资源共享。在示范区内实行继续教育学时(分)互认、证书互认。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项目,可突破参训对象地域限制。聚焦示范区内重点产业,共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并积极申报国家级基地。(责任单位:两省一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七、统一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对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部分专业技术领域探索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式,推进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互认。示范区内工作经历视作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基层工作经历。(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八、推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本政策措施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3

京津冀职称互认
京津冀三地政策,打破区域壁垒,平等对待职工在不同地区合法合规取得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资格,优化人才在京津冀三地的配置和流动。

平等对待职工在不同地区合法合规取得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资格。
《参考文本》当中还约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应落实国家及京津冀三地政策,打破区域壁垒,平等对待职工在不同地区合法合规取得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资格,优化人才在京津冀三地的配置和流动。
用人单位遇到生产经营困难,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正常运营时,为防范化解裁减人员风险,双方可通过平等协商,采取适度调整职工工资水平、灵活安排工作时间、轮岗轮休、稳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参考文本》还提出,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积极对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使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相关政策,或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活动实现再就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ZHICHENGHUREN

职称互认的意义与前景
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对于今后职称评审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打破各地之间的人才流动壁垒,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对于技术人员来说,评审更加方便,找工作也更加好找了!避免了重复认证的问题,也可节省人力成本、提高效率。
职称互认是一大趋势,限时区域内互认,在更远的未来实现全国互认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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