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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7地公布2021年监理工程师合格人员名单!

2021-08-17 16:32:31

近日,多个地区公布了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名单,在上一期的推文中,也为大家汇总整理了13个地区发布的名单公示通知,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2021年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共有3679人成绩合格,拟获得监理工程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8月7日至17日止)。

如有异议请联系:0311-83824748。
 
成绩查询网址: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core/initializeCX.htm

合格标准:
http://www.cpta.com.cn/2021/854.html

附件1:
2021年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19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8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65375001
举报邮箱:zcksc_jyj@hainan.gov.cn

甘肃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规定和要求,现将甘肃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415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5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31—8819340
举报邮箱:3396350@126.com

附件:
甘肃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1415人)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广东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690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9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附件:
1.广东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青海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详见下列名单)。成绩合格人员考后复核的通知近期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5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71-8258589(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举报邮箱:407430131@qq.com 
举报网站链接:
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1〕7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9日止)

如对报考资格异议请联系:0571-87059181。
            
附件: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公示名单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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