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学术特区 < 考试资讯

2021年一建成绩合格人员公示!人数相比去年最高减少近22%!

2021-12-23 21:15:40

这两天,福建、河北、辽宁、广西、广东5地先后公示了21年一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5323人

河北:6506人

广西:3634人

广东:10654人

辽宁:3128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 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323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0591)87507553  87526359(传真)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考后资格审核)

(0591)38161636-2  38161636-6(传真)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示名单


原文链接:

http://www.fjpta.com/portal/indexbulletin/gSWb46F.htm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河北省共有6506人成绩合格,拟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12月 日22至31日止)。


成绩查询网址: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core/initializeCX.htm


合格标准:

http://www.cpta.com.cn/2021/854.html

附件: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


原文链接:

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733.aspx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广西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634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4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8977190997

举报邮箱:zzqrsksy@rst.gxzf.gov.cn

附件:广西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1年12月21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0654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5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附件1-广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docx


广东省人事考试

2021年12月21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128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电话:12333-0

附件: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

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chengjixinxi/3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