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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证存疑之后如何自证清白?

2021-07-11 22:44:28

7月6日,住建部网站发布处罚文件,5人因挂证被处罚,其中3人已完成注销手续,但仍将面临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罚。


王某英:在河北省**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上海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马某国:在中国水利水电第*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监理工程师注册在福建省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夏某华:在对安徽和*基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晋升甲级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查工作中,发现深圳市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其缴纳社保。柯某亮:在中国能*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福州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秦卫华:在中国水利水电第*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监理工程师注册在福建省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挂证”是如何被查出来的?

方法1、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

该方法通过“四库一平台”,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省市建设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内部信息数据比对,主要查处的是“一人多单位注册的‘挂证’”。

一人多单位注册,无论是一人多证多单位注册,还是一人一证多单位注册,都将被发现查处。有人说,我在两个省不同单位注册,这种情况省监管平台是查不到的,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管平台是可以查出的。

方法2、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该方法将社保信息与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注册信息进行比对。

社保信息确定人员工作单位,注册信息确定证书注册单位,两者一致,确定为人证合一;两者不一致,确定为人证分离,将被认定为“挂证”。方法2主要查处的是“人证分离的‘挂证’”。

方法3、对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方法3是在“人证合一”的情况,通过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查处,查处成本相对较高,主要手段有以下几种:

1)通过检查指纹、人脸识别等考勤信息,主管部门了解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达项目现场,了解执业人员是否在岗,向相关人员询问项目信息,若不知晓,可判定为“挂证”。

如何证明不是“挂证”?

如果你的名字出现在的“挂证存疑名单”中,如何证明自己没有“挂证”?

广东省住建厅在《关于全面排查处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挂证”行为的通知》中,明确了“挂证”整改佐证材料,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