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学术特区 < 考试资讯

二建查分时间确定!合格标准、查询网址

2021-07-19 10:12:14

成绩查询时间


一般在考后2-3个月左右,由各地的人事考试网公布。部分地区2021年二建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其实在二建报名公告中已经提到,如下:
(1) 黑龙江:
2021年二建报名公告中考试工作计划中提到,2021年黑龙江二建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10月下旬公布,可通过黑龙江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查询。
图片
(2) 北京:
考生可于 2021 年 8 月下旬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也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另行公布。
北京市 2020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入 2021年统一组织,考生 2019 年在北京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 1 年。
(3) 广东:
二建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8月发布,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另行通知。
(4) 四川:
成绩查询通知发布后,考试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5) 河南:
考生在收到成绩查询通知后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6) 山西:
二建成绩查询:8月中旬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与栏-成绩查询入口查询。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7) 上海:
考生可于2021年8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8) 福建:
成绩公布时间、考后现场核查时间、发放证书时间及发放方式以网上通知为准,届时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行业管理-执业注册栏查询(网址: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
(9) 浙江:
考试成绩经省考试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合格线,并下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一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届时,相关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
(10) 江苏:
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11) 广西:
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查询成绩。
(12) 安徽:
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7月31日前后公布,应试人员可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13) 辽宁:
2021年9月以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成绩。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
(14) 山东:
按照考试工作计划,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9月底前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shandong.gov.cn/) 发布的相关通知。
(15) 重庆: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注:目前只有部分地区公布了成绩查询时间其他地区暂时未知,盆友们耐心等待~如有消息,小编会及时告诉大家的哦~

图片

温馨提示


“-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图片

成绩复查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4.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图片
2021年二建合格标准

目前,已有福建、江苏、浙江、西藏等地提前公布今年二建分数线合格标准,具体如下:

福建:2021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

上海: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原则上均按照卷面总分的60%划定

西藏:符合报名条件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指毕业5年内的西藏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职院校毕业生),每科目考试分数线降低5分

浙江、江苏: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示范区执委会发[2021]10号),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原则上按照卷面总分的60%划定合格标准,对年度考试成绩波动较大的科目,由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合格标准。

其他省份暂未公布,按照往年规律,可能会和成绩一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