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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考试取消?!一建考试能否如期举行?各地最新消息!

2021-08-18 18:45:05

今年真的太难了,好不容易从洪水和台风中缓过来,又一轮新的疫情爆发。部分省市已经出具2021防疫要求通知。


先说句题外话,扬州市财政局发通知取消了扬州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该考试于9月4日至6日举行,比一建考试早了一周图片


一建考试能否如期举行?


近日重庆发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其中明确提及:重庆市2021年一建考试能否如期举行,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


安徽明确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试机构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


疫情属于不可控原因,时刻都在更新,小伙伴现在要做的就是安心学习,全力备考!

各位考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报相关部门批准,取消扬州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取消考试后的相关事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我局将第一时间在扬州市财政局官网和“扬州会计之窗”微信公众服务号公布。由此给各位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扬州市财政局会计处,电话:0514-87314781、0514-87365377。
扬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

重庆市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和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重庆市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临近,根据目前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考试工作,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处理。鉴于疫情散发的不确定性,建议考前14天内曾离渝的考生进行核酸检测备查


二、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按照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考试时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渝康码“绿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渝康码“绿码”,在入检处出示。


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相关证明,并出示“渝康码”备查。经核验,重庆“渝康码”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渝康码“绿码”的,以及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由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并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重庆市2021年注册设备监理师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能否如期举行,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执行。我中心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3天内(9月8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